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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201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党委《关于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纷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思想防线。一是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二是开展“六个一”工程即: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项学习;分管纪检领导每年与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密切联系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感染力的廉政教育报告会;纪检组织为我院党组织管理的中层干部每人建立一本《廉政档案》;医院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科室签定一份《廉政责任书》;领导干部每年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三是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所有内容。将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和党员考察、奖惩的重要条件,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四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运用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和措施,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预防工作。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和要求,运用案例分析会、法制报告会等进行警示教育,努力把宣传工作落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沿阵地,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运行机制。以查找廉政风险为抓手,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制建到岗,实现廉政风险的前置处理和有效预防,构建“以廉强基、以廉育人、以廉聚力”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体系。二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对照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认真进行梳理,对未完成的任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继续强化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关于在滨州市中医医院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滨中医[2011]41号)要求,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强化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情况的监督。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防止独断专行、暗箱操作。五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今年市县乡三级进行换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针对换届工作专门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规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各级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六是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公共卫生、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制度规定,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七是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委员会或专家小组成员产生、开标、评标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基本药物采购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认真落实集中采购的要求。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也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探索集中采购的有效办法,通过降低药品价格,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
  (三)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形象的重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发现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认真执行关于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扎实开展 “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解决好医院收费乱问题。强化公立医院院长责任,监督科室和医务人员严格按规定收费,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收费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处方和医疗服务收入挂钩,坚决禁止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执业行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杜绝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疏于管理、纠风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断健全完善诊疗服务制度和规范,严肃查处贪污以及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三年医改重点任务和今年重点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严禁将绩效工资、奖金等与科室或个人收入及业务收入挂钩,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基金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力度,深化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我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落实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文件,逐步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净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对重点岗位,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员的监督管理。医院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点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药品、耗材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其药品供应资格。
  (六)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努力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从今年起,我院将广泛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三好一满意”成为我院的“品牌”工程。一是服务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二是质量好。严格依法执业,做到严要求、高标准履行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临床用药安全、血液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努力实现质量零缺陷。三是医德好。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所有内容,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群众满意。坚持效果第一,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卫生行业形象有新改善,人民群众感受有新变化,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重点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格把握政策,把处理人、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其他领导成员也要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纪检组织负责搞好督促协调。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我院要在年中、年末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定期向院党总支、卫生局党委、纪检组织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纪检组织要通过情况调查、专项调研、检查考核等形式,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与各项工作统筹落实。要把反腐纠风工作纳入党政工作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真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加强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